課堂示範成品|不動產贈與契約書 ← 回課程介紹 想學做這個|LINE @548ynfkt
不動產贈與契約書

標示+稅費負擔條款——填空即完成,列印簽名就能辦

不動產贈與契約書
立契約書人:
贈與人 (下稱甲方)
受贈人 (下稱乙方)
雙方就下列不動產成立贈與契約:
不動產標示:
土地: 地號,面積 平方公尺,權利範圍
建物: 建號,門牌 ,權利範圍
雙方約定條款如下:
一、甲方願將上開不動產無償贈與乙方,乙方允受之。
二、本件贈與稅依法由甲方(贈與人)申報繳納;契稅、印花稅及登記規費由乙方負擔(雙方另有約定者,從其約定)。
三、雙方應於民國 日前會同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,甲方並應提供辦理登記所需之文件及印鑑證明。
四、本契約書一式兩份,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。
甲方(贈與人): 身分證字號:
地址:
乙方(受贈人): 身分證字號:
地址:
見證人:
中華民國  年  月  日
贈與稅應於贈與行為發生後 30 日內向國稅局申報;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者,非經登記不生效力(民法第 758 條)
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,以贈與論,應申報贈與稅(遺贈稅法第 5 條)|改造自事務所 Word 表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