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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記規費懶人包

過戶到底要繳多少規費?兩個問題講完

土地登記規費懶人包
永安地政士事務所(課堂示範版)
Q1. 我買了 1,000 萬的房子,過戶登記規費要繳多少?
A. 登記費按「權利價值」千分之一計收(土地按申報地價、建物按評定現值),另加書狀費:
登記項目徵收標準
所有權移轉登記(買賣、贈與、繼承)權利價值 × 1‰
他項權利設定登記(抵押權等)權利價值 × 1‰
抵押權塗銷登記免登記費
書狀費(權利書狀)每張 80 元
登記謄本(電子處理)每張 20 元
權利價值 1,000 萬的算法:1,000 萬 × 1‰ = 10,000 元+權狀 2 張 × 80 元 = 160 元
過戶登記規費合計 10,160 元
※ 權利價值以申報地價與評定現值計,通常低於成交價,實際金額以地政事務所核定為準
Q2. 貸款 800 萬設定抵押權,規費要繳多少?
A. 銀行實務通常以貸款金額 1.2 倍作為最高限額抵押權的設定金額:
項目金額備註
設定金額9,600,000800 萬 × 1.2 倍
登記費9,600設定金額 × 1‰
書狀費80他項權利證明書 1 張
合計9,680由權利人(銀行)名義申請,實務由借款人負擔
備註
  1. 登記費以「權利價值」計算:土地按申報地價或公告現值、建物按評定現值,不是按成交價。
  2. 繼承、贈與移轉登記費同為權利價值千分之一;信託登記亦同。
  3. 抵押權塗銷、住址變更、更名等登記免納登記費(書狀換發另計書狀費)。
  4. 逾期申請登記罰鍰:土地權利變更應於權利變更之日起一個月內申請,每逾一個月處應納登記費一倍之罰鍰,最高二十倍(土地法第 73 條)。
  5. 實際徵收金額以受理地政事務所核定為準。
本頁依土地法第 65、76 條等規定整理,實際徵收金額以地政事務所核定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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